津市市
企业新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认定的,一次性资助3万元。
符合奖励资助标准的单位或个人,在当年12月15日前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认定所获奖励或资助的批准文件或证书等证明材料,当同一项目符合多个奖补条件时,可同时领取对应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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