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
b)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核算边界和排放量;
c)碳中和覆盖的时间段(年份):
d)温室气体的减排策略、阶段性减排目标或碳中和实现情况;
e)温室气体的抵销方式及抵销量;
f)评价方式、第三方评价机构基本信息(如有)及评价结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