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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

发布时间:2020-11-03|

  为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我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2020年重点城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的重大决策和强化知识产权运用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聚焦我市“六新”突破,围绕重点产业布局,加快构建人才、平台、机构、金融等要素推动共生演进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以知识产权全要素、全链条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逐步建立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为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注重政府引导,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加强政策集成,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运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坚持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取向,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运营活力。

  (二)培引并举,开放融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效”改革,大力培育发展本地知识产权机构、人才,大力引进优质品牌服务机构及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引入国家知名运营平台资源,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水平,促进知识产权运营平台、机构、资本和产业等融合发展。

  (三)突出特色,服务全省。依托创新力量、创新资源、重点产业集聚优势,发挥知识产权对产业升级发展的促进作用,带动全省知识产权创新发展,打造具有太原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链条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

  三、工作目标

  经过三年的努力,建立一套较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政策制度,建设一个规范化、市场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培育一批专业化、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形成一系列保障知识产权运营的运行机制。力争到2023年,基本构建起要素完备、体系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基本实现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的全面融合。

  (一)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实施一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支持开展5个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支持30家企事业单位开展企业运营类等专利导航项目。实施商标品牌培育提升行动,提升市场主体商标布局和品牌培育水平,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区域商标品牌。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提升地理标志产品产值。

  (二)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大幅提升。引导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贯标学习,新增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的创新能力较强、知识产权基础较好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达到200家以上。支持1—2所高等院校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

  (三)知识产权转化效率不断提高。探索市场化条件下中小企业低成本获取知识产权机制,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推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转让交易,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

  (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持续推进。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共担机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年均增幅30%以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

  (五)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基本形成。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1个,建设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1家,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3—5家,扶持培育20个左右专业化、复合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500家以上。

  四、建设思路

  (一)以政策联动为核心,架构统筹协调、体系完备、有机融合的政策体系。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政策调整要求和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需要,突出体现质量导向、产业导向和运用导向,围绕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制定知识产权全要素、全链条激励引导政策。把握知识产权工作定位,发挥知识产权对转型创新发展的支撑作用,注重贯标认证和专利导航的优先性、实效性和引导性。将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金融服务、人才管理、扶贫攻坚、招投标等政策融合融入,实现互补互促,确保重点任务统筹推进。

  (二)以市场运作为抓手,打造聚优聚新、充分赋能、服务全省的核心载体。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在综改示范区落地建设。采用市场化投资方式,调动产业资源、龙头企业、高校院所和高水平服务机构共同建设运营服务平台和产业运营中心。围绕全省经济转型和产业布局,实现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双服务”和线上、线下资源“双供给”,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一站式”办理。支持产业运营中心承担产业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密集型产品认定、产业链知识产权证券化及其他投融资金融服务产品等重点任务。不断探索具有地方特色、产业特色的运营模式,让集聚区、平台、运营中心真正建起来、用起来、火起来。

  (三)以高水平建设为标准,发挥专业机构、专业服务、专业能力的支撑优势。借鉴、吸收前三批运营城市的建设经验,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全程参与政策制定、标准完善、规程细化、项目研究、实施规范等指导工作。吸引建设经验丰富的专业机构、专业团队投标参与重点任务建设。科学选择专家队伍,为运营体系建设项目评审、评估、评价、审查、考核等工作提供智力保障。强化服务机构的信用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以点带面、引培并举,提升专业机构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实现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

  (四)以省市共建为起点,形成创新驱动、制度保障、长远发展的运行机制。突出省市共建,体现太原担当。围绕三年期建设任务,放眼长远、服务全省。依托综改示范区,汇集引领全省产业资源和政策优势,集中中央财政支持和省财政厅、省知识产权局全方位指导,通过项目引导和任务落实,提升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通过创新驱动和强化运营,激发产业链条创新活力,提升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服务机构市场化运行水平。通过加强能力建设和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地方性法规。通过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有效发挥叠加效应,在全省上下“一切为了转型、一切服务转型”、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上树立太原标杆。

  五、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

  1.建立重点产业、关键技术专利导航引领产业发展工作机制。将专利导航纳入政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建立以专利导航为重点的知识产权风险识别制度,及时规避知识产权风险,提高决策质量。推动创新主体建立专利导航决策机制,树立专利创造的价值导向,以专利导航引领产业发展的前瞻性和针对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建立相关产业统计核算机制。落实国家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标准,将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纳入知识产权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并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产值统计制度,将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总体状况、地理标志产品规模、销售额、带动加工制造、物流运输、餐饮服务、旅游等相关产业和服务总产值及其从业人员数量、收入等情况纳入统计范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建立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机制。制定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管理办法,围绕山西省重点发展的14个产业和领域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试点,建立专利密集型产品清单,积极争取将专利密集型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完善政府采购专利密集型产品扶持政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4.实施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制定专利导航项目扶持政策,在重点产业、园区、高校、企业等实施一批专利导航示范项目。重点支持5个以上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明晰产业发展定位,研判产业创新发展路径。重点支持30家高校、企业开展企业经营类、研发活动类、人才管理类专利导航项目,促进高校、企业高价值专利产出和运营能力提高。加大专利导航有关国家标准的推广力度,依托太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为各类专利导航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和第三方评价。(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5.实施商标品牌推进工程。开展商标品牌培育,出台商标品牌发展扶持政策,在重点行业领域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商标品牌。鼓励行业协会或产业联盟开展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运用,引导行业内企业广泛、规范使用商标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建立商标品牌工作指导站,逐步形成商标品牌服务体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商标品牌推广,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的影响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制定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地理标志产业规划。以项目申报、资金引导等方式,综合运用“地理标志+商标+专利+版权”方式,挖掘培育一批具有太原特色的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全力打造一批影响力较大的地理标志品牌。利用展会、电商等多种途径拓展地理标志产品营销传播渠道,通过拍摄地理标志宣传片等形式,讲好地理标志故事,传递品牌文化和价值。〔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外来投资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贸促会〕

  (二)支持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7.实施知识产权贯标提质增效工程。推动创新主体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大力推广“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引导创新主体使用好学习平台,并在平台上选择具备有效性评价能力的认证机构,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按照“择优奖励”“不超额奖励”原则,优化贯标认证扶持政策。依托贯标认证机构,将创新主体贯标前后的知识产权质量效益提升情况测评作为认证服务的必备内容,开展贯标有效性评价。累计新增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事业单位2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8.实施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培育工程。建立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创建机制,增强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积极引导市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特别是贯标认证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支持1—2所高校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提高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9.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实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工程。依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提供基础性服务,依托服务机构提供差异化服务,面向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托管服务,对服务机构实施服务质量全过程绩效评价管理。定期免费推送相关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等成果,及时发布区域、行业和企业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指导中小微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提升。专业知识产权托管服务累计覆盖中小微企业1500家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10.实施创新主体创造力提升工程。引导规上工业企业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合作,共同承担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引导工程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平台等开展技术攻关,加快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和系统集成,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知识产权产出,形成一批可支撑产业发展的具有知识产权的重大创新成果。(牵头单位:市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

  11.实施推进中小企业运用专利技术工程。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快高校院所“沉睡专利”转化工作部署,加大经费投入,依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深度加工和分析挖掘高校院所尚未转化的“沉睡专利”,按照中小企业需求精准推送。鼓励高校院所专利权人以降低转让许可费或采用“先免费许可、后有偿转化”等方式向中小企业转让许可专利技术。引导高校院所建立专利快速许可模式,简化许可流程,降低中小企业专利转化成本。引导国有企业与中小企业共享成熟的专利技术。重点扶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和初创企业获取并实施相关专利。累计支持100家以上中小企业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知识产权转让、许可数量年均增幅20%以上,专利技术合同成交额年均增幅40%以上。(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12.实施支持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工程。支持重点产业内企业与高校院所、行业组织、专业机构共同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联盟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注重开展公共服务,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引导联盟与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共同围绕产业共性领域开展专利导航,构筑和运营产业专利池和高价值专利库。加速知识产权与标准的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人才培养,提升联盟成员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能力。及时对违法违规联盟进行清理和撤销。(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13.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评估等机构共同设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及评估、保险、担保等有关费用的财政补贴力度,逐步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共担机制。推动商业银行落实单列信贷计划和放宽不良率考核等政策,建立适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审核机制,降低贷款成本,提高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授信额度,引导商业银行依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和价值评估评价。加大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和项目数年均增幅30%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山西银保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14.创新知识产权特色金融服务。丰富质押物范围,推动商业银行开展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单独或混合质押。建立以知识产权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根据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质押融资、许可交易、诉讼赔偿和财务报告等多元场景需求,研究开发适用于不同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模型及工具。商业银行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等新技术,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模式。引导保险机构开发推广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分担知识产权金融风险。(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山西银保监局,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15.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工作。依托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面向重点产业开展企业融资需求和知识产权资产情况调研。对知识产权梳理和合理估值,构建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底层资产,建立优质企业库和知识产权库。积极复制借鉴现有成熟经验,围绕知识产权许可、质押售后回租等方式,制定不同类型知识产权证券化方案,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单以上。(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16.探索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支持金融机构与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园区开展合作,摸清园区企业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总体情况,建立筛选机制,对高价值专利组合、产业专利集群、商标品牌、版权等开展集中综合评估,统一评估标准,探索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集合授信。鼓励金融机构、园区与太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或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合作,畅通质物处置渠道。(牵头单位:市金融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高水平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17.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大政府投入,优化鼓励政策,合理规划布局,在产业集聚优势明显的综改示范区高水平建设1个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载体建设,通过多种手段降低入驻机构经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建立服务机构入驻、迁出动态监测和管理机制,吸引30家以上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入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集群效应,为创新主体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形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高地。(牵头单位: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18.建设太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太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整合全市知识产权运营资源和数据资源,引导规范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培育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态,做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数据的集成和管理、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托管、中小企业专利技术对接服务、编制知识产权运营手册等公共服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19.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在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围绕重点产业依托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中心)建设3—5家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引导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制定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方案,培育10个以上高价值专利组合;建设产业特色知识产权数据库,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牵头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开展知识产权组合投资和知识产权证券化、版权交易转化等活动,推动产业技术发展,盘活产业知识产权资产,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效率。加大对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的资助力度,鼓励创新主体以高价值专利及专利组合申报国家和省级专利奖。(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20.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结合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通过政策扶持,引导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由传统业务向高端业务、由单一业务向综合性业务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开展知识产权运营、咨询的专业化、有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新理念、新模式、新业态在集聚区落地发展。吸引集团化管理的知识产权综合型服务机构来并设立分支机构,通过良性竞争,带动本地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采取扶持壮大一批、培育成长一批、引进带动一批的方式,提升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整体水平。扶持培育20个专业化、市场化、综合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21.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坚决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恶意商标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和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代理非正常申请等行为,引导“互联网+”网络平台依法规范从事知识产权服务。开展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管机制。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或联盟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经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开发区管委会)

  22.实施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育工程。探索将知识产权服务高层次人才纳入我市相关人才计划和人才引进项目。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培养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急需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加强与国内外知名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培养务实型、复合型、能熟练运用国际规则的知识产权服务人才。设立太原市知识产权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做好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相关的政策制定和战略规划、法律咨询、知识产权运营指导等工作。(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23.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吸纳就业。通过组织各类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与本地高校开展线上线下招聘会、引导高校和服务机构联合建立大学生知识产权实训基地等方式,吸引高校毕业生到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就业。推进服务机构落实“先上岗、再考证”政策。对吸纳就业成效显著的服务机构予以重点支持。(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市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强化责任落实。编制《知识产权运营工作手册》,研究重大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督办重大事项。

  (二)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强化政策引领,完善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配套政策,推动知识产权与人才、科技、产业、金融等政策的联动,为知识产权运营和保护等工作的落实提供政策保障。将三年建设期间成功的探索实践上升为法律规范,固化知识产权创新政策和制度,构建科学规范、长效运行的法规制度体系。

  (三)建立绩效考核和监督评价体系。由市市场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公开、公平、透明,专款专用。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体系和任务考核机制,实行项目化、责任化、表格化、数字化管理。确保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投入资金比重达到40%以上、市场化运作资金投入比重达到40%以上,确保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层次资本投入体系。在中央财政支持的基础上,按照1:1的比例安排地方配套资金。采取资金引导、企业投资入股、风险补偿、创业投资等多种方式,为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五)建立多维度、多渠道的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体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提高全民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做好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工作,组织举办培训、讲座、论坛,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能力。开展经验交流、创新创业大赛、高价值专利大赛等活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知识产权运营典型企业、典型模式,激发知识产权创新热情,营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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