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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蓉十条实施细则(贯标认证奖励部分)

发布时间:2021-01-29|

加强知识产权全生命周期建设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政策的实施细则(菁蓉十条实施细则)

政策前面内容略

(二)对创新主体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辖区内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2)获得由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仍在有效期内,认证地址必须包括辖区内地址,且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2年内没有发生经行政或司法程序最终认定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3)申请该项资助时,申请人拥有5件以上(包括5件)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

2、资助标准

对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通过国家贯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3、申报材料

(1)《郫都区知识产权(贯标)资助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有效资格证明材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被认定为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的证明材料;

(4)国家认监委批复成立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5件以上(包括5件)自主研发的有效发明专利证书及专利登记簿原件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郫都区知识产权经费拨款申请书》;

(8)其他证明材料。

4、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一年集中兑现一次。申请资助须在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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