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永春县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认证最高补助3万元
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通知》(泉市监函〔2022〕124号)文件精神,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一批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2021年12月24日以来,符合知识产权奖补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个人)。
(二)知识产权奖补项目共12项:
1.新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奖励标准: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驰名商标保护的泉州企业商标品牌,每件补助30万元。
2.企业购买发明专利
奖励标准:对泉州企业购买发明专利,属非关联交易且在泉州转化实施的,并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年度发明专利实际交易额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30万元。
3.高校、科研院所发明专利在泉转化实施
奖励标准: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发明专利在泉转化实施,属非关联交易且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年度发明专利实际交易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交易额的10%给予奖励,每个单位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4.知识产权运营机构促成发明专利转化
奖励标准:对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每年引进和促成50件以上发明专利在泉州转化实施,或促成发明专利许可转让实际交易金额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的,并经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登记,属非关联交易并转化实施的,按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5.核心专利融入团体标准
奖励标准:对核心专利技术融入技术标准成为团体标准的,经评审,每件奖励制定主导单位3万元。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
奖励标准:对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放大融资额度,获得商业银行、融资租赁公司融资并按期正常还款的中小微企业(含地理标志商标质押贷款中的农户),按还款年度1月份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30%贴息, 低于LPR的以实际利率的30%为准,融资租赁费利息部分参照一年期LPR的30%贴息。贴息时间从融资还清之日起最长不超过1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万元。
7.知识产权保险补助
奖励标准:对购买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的保证保险、知识产权被侵权损失保险、侵权责任保险等保险服务,单笔保费金额在1500元以上的,按保费金额50%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8.年度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奖励标准: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主动维权成功,被列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版权局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年度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给予权利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一个年度每个权利人奖励1次。
9.新设专利代理机构
奖励标准:对2021年起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且专利代理师达5名(含5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新机构10万元。
10.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营收奖励
奖励标准: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11.知识产权贯标奖励
奖励标准:推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审核认证的,按实际发生认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个单位最高补助3万元。
12.知识产权人才
奖励标准:自2021年起,对企业在职人员且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新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的,每人一次性奖励5000元,已有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又新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每人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申报时限
申请人在2022年7月29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股。
三、申报要求
1.各奖补项目的奖励标准、申报主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以申报指南为准(见附件1)。
2.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的申报材料顺序分别扫描成PDF文件,同时提供项目申报表的WORD版(见附件2),以上材料存放入同一文件夹,文件夹统一命名为“申请人+项目名称”。电子邮箱:ycxzscq@163.com。
四、咨询电话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运用科 0595-22118711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护科(涉及年度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知识产权人才等三项奖补)
0595-22579136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595-23881881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4日
电话:400-016-9000
邮箱:post@b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