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县有机和GAP认证补贴10万和20万的政策文件
为加快全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竞争力更强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紧紧围绕提升农村居民收入这“一个核心”,全力发展壮大肉牛和绿色食品“两个产业”,切实推进农业生产向绿色化、有机化、品牌化“三个方向”发展,全面建强以北片为主的肉牛、以渝河和甘渭河川道区为主的清凉蔬菜、以南片为主的中药材、以六盘山西麓阴湿区为主的马铃薯种薯“四个产业带”,更加突出农民主体地位、土地高效利用、技术引进转移、产出高质高效、发展共赢共富等“五个机制”建设,坚持融合联动,推动创新发展,全力打造特色农业“金饭碗”。
二、目标任务
2022年,对标消费升级需求,积极创建绿色有机农业县。全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稳定在26.5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8.1万吨以上;种植清凉蔬菜5.5万亩、青贮玉米12万亩,全县大田中药材种植面积稳定在3万亩以上、马铃薯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肉牛、生猪、肉羊、禽类饲养量分别达到11万头、8万头、11万只、35万只(羽),完成农业总产值16.3亿元,增长4%;完成农业增加值7.17亿元,增长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74元,增长11%。
三、实施内容
(一)肉牛产业发展
坚持“优质+高端”双轮驱动,以千家万户养殖为基础,以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为引领,以标准化养殖为导向,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大力推广“家家种草、户户养牛、自繁自育、出户入园”发展模式,打造以北片为主的肉牛发展产业带。肉牛产业实现总产值8亿元,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0元以上,养殖核心区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上。
1.“出户入园”建设。按照“小点集中、分片发展”的思路,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选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推广“出户入园”试点养殖。积极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肉牛“出户入园”园区,享受相关产业补助政策。对新建钢结构标准化圈舍、半地下式青贮池、调制青贮饲料、混凝土硬化场区、青贮玉米种子、液氮和冻精等环节给予扶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引进光伏企业投资园区牛棚建设,鼓励其它社会资本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园区附属设施建设和配套设备购置,2022年全县新建“出户入园”园区5个,园区建设村肉牛集中饲养率达到50%.
2.养殖示范乡镇建设。巩固提升以杨河、张程为主的肉牛养殖示范乡镇2个,肉牛存栏分别达到2万头以上;“50”模式养殖大户杨河乡达到100户以上、张程乡达到50户以上,户均存栏肉牛10头以上,养殖户占全乡总户数的80%以上。
3.养殖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杨河串河、红旗、杨河、穆沟、玉皇岔,张程李哈拉、赵北孝、张程、崔家湾、马儿岔10个存栏2000头以上肉牛养殖示范村,户均饲养肉牛10头以上;巩固提升张程杨袁、桃园、五龙,温堡杨坡、杜川、新庄、吕梁、杜堡,风岭薛岔、冯碑、巩龙,观庄田滩、中梁,好水庙湾、中台,沙塘锦屏、张树,联财太联,奠安马坪、景林20个存栏1000头以上肉牛养殖示范村,户均饲养肉牛5头以上。
4.规模养殖场培育。按照“五化”(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管理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类污处理无害化)要求,推行“四统一”(统一品种改良、统一饲养管理、统一疫病防控、统一技术标准)标准化管理,建设存栏肉牛100-500头合作社(家庭农场)5个;建成沙塘锦屏1个、杨河红旗2个存栏肉牛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园区)3个;建成沙塘清泉、杨河串河存栏千头标准化肉牛养殖园区2个。
5.良种良法推广。以西门塔尔优良品种为主导,坚持“两纯一优”肉牛繁育技术,采购西门塔尔冻精7.5万支,冷配改良肉牛3万头,肉牛改良覆盖率达到100%。主推全日被混合、母牛同期发情、饲草料调制、犊牛早期断奶等繁育饲养技术,发展良种肉牛养殖和规模化育肥,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
6.优质高产饲草基地建设。建成5000亩高产优质首着示范基地,全县紫花首着留床面积稳定在23万亩(包括退耕还林地、坡地、林地等)以上。以屯玉168、宁单系列、种星619等品种为主,建成张程、杨河、凤岭、温堡万亩以上优质青贮玉米种植基地4个,全县种植青贮玉米12万亩。以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大户为主体,带动农户扩大“粮改饲”范围,主推全株玉米加工调制技术,全县调制饲草50万吨以上。
7.类污资源化利用。按照可持续发展思路,大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加快规模养殖场及养殖户类污资源化利用,通过收储、加工、还田等方式使类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8.5%以上.在蔬菜、马铃薯、玉米、小杂粮种植示范点,推广堆肥技术应用6万亩。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1月底
(二)绿色食品产业发展
1.冷凉蔬菜发展。按照“设施主导、露地补充、订单种植、错季销售、绿色发展”思路,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市场”产业化经营模式,推进蔬莱产业种植规模化、品种多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集约化、市场信息化,以渝河、甘滞河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依托,打造渝河、甘清河流域冷凉蔬菜种植产业带,全县种植冷凉蔬菜5.5万亩,其中设施蔬菜2.8万亩(新建设施拱棚3700亩)。冷凉蔬莱实现总产值4.5亿元,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种植核心区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00元以上。
(1)示范乡镇建设。打造沙塘、神林、联财、温堡4个蔬菜种植示范乡镇,乡均种植蔬菜1万亩以上,户均种植蔬菜5亩以上。
(2)示范村建设。建成联财张楼、联财、赵楼、联合、恒光,神林辛平、双村、庞庄、神林,沙塘十八里、和平、清泉、许沟、新民,温堡杜川、吴沟、杨堡、温堡,好水三星20个蔬菜种植示范村,村均种植蔬菜1000亩以上,户均种植蔬菜1亩以上。
(3)示范园区建设。巩固提升沙塘许沟,神林辛平、神林,联财张楼、恒光、联合,温堡杜川、杨堡设施蔬菜示范园区,新建好水三星千亩蔬菜园区1个。
(4)蔬菜育苗。新建育苗日光温室50幢,改造提升蔬菜育苗园区7个500亩,推广集约化穴盘育苗6000万株以上、大田育苗6000万株以上。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2.中药材发展。坚持“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
的基本思路,推进中药材生态种植,建设有机中药材示范县。全县中药材总产量达到2.8万吨,实现总产值4.2亿元以上,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
(1)示范村建设。建立联财太联、联财、赵楼,神林神林、虎庄,沙塘新民、马河、街道,城关吴山,陈新新和,山河王庄,风岭齐岔、葫岔,温堡张杜沟、温堡、老庄,好水红星,观庄中梁、林沟,张程马儿岔20个示范村。
(2)中药材示范点建设。建设温堡南山,神林观音,沙塘马河、北塬,联财太联,观庄中梁,山河王庄集种质资源保护与种子种苗繁育为一体的7个千亩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点2万亩,带动全县大田中药材种植3万亩。
(3)示范基地建设。建设神林庞庄、风岭齐岔2个中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3500亩;在温堡乡建设有机中药材试验示范基地2000亩。
(4)林药间作与资源修复。在沙塘十八里、锦华、新民,联财张楼,凤岭齐岔,神林双村、杨野河,温堡南山等区域建设林药间作及野生资源修复生态种植区5万亩,全县中药材生态种植总面积保持25万亩。
(5)六盘山药用植物园续建提升。积极开展濒危、特有种质收集、保存、筛选和扩繁,加强濒危珍稀中药材盘贝、黄精、桃儿七等资源野生抚育和人工种植驯化技术研究,搜集保存黄芪、三七、艾叶、玉竹、淫羊藿等种质资源,高标准建立六盘山药用植物园种质资源圈,通过示范、展示、引种、驯化、试验,打造集科普教育、教学实训、科技培训、旅游康养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示范区。
(6)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积极打造具有六盘山道地特色的中药材品牌,推进驰名商标、地理标识、绿色认证等品牌建设,支持企业参加区内外展销会,不断提高隆德中药材知名度,培育壮大国隆、福源、恒瑞元、惠康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上药(宁夏)中药资源、宁夏六盘山道地中药材、宁夏桐君堂药业、西北药材、葆易圣等企业精深加工;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运营模式,建立“统一规划、统一品种、订单销售、利润返还”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发挥产业联合体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中的引领作用,推进中药材产业提质增效。
(7)加工营销体系建设。扶持六盘山中药资源、上药(宁夏)中药资源等龙头企业,加快建成集收购、研发、销售、仓储、物流于一体的六盘山道地中药材综合交易市场,完善中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打造西北优质中药材产业交易中心;推进“互联网+”产业链建设,提升中药材线上交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拓宽区内外营销渠道,推动中药材产业全面升级;提升中药材产地初加工质量,支持广州香雪中药配方颗粒投产,研发中药健康养生产品,打造从原料药材到药品、保健品等终端产品的示范产业链。
(8)培育中药材特色品牌。积极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协作,建立中药材产业联合体,培育具有六盘山道地特色的中药材品牌,加强“隆德黄芪”“隆德秦光”等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支持中药材企事业单位申报大宗药材农产品地理标志认定2个,精心培育“三品一标”“三无一全”的六盘山道地中药材品牌企业1个,积极争创宁夏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2个,绿色品牌认证2个,有机中药材认证4个,努力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链,促进全县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9)良种良法示范推广。主推双覆膜穴播和压沙育苗、膜下滴灌节水灌溉技术,主导栽培黄芪、黄芩等道地中药材品种,建立中药材种苗繁育基地,以种苗生产的标准化促进中药材产业规范化发展,打造西北优质中药材集散地。
责任领导:刘君彬
牵头单位:科技局
配合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3.马铃薯发展。坚持“种墓繁育、鲜薯外销、淀粉加工、主食开发”并进的发展路子,以马铃幕种薯繁育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提高单产为目标,以龙头企业(合作社)为带动,推进马铃薯产业布局区域化、经营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打造以六盘山西麓阴湿区为主的马铃薯种薯繁育产业带。马铃薯产业实现总产值2亿元以上,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元以上,其中核心区提供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以上。
(1)原种繁育基地建设。采购原原种1200万粒,免费发放给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在观庄乡、好水乡、陈新乡集中连片建设马铃薯原种繁育基地3000亩。
(2)一级种薯繁育基地建设。采购马铃幕原种1200吨,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在观庄乡、好水乡、城关镇、陈靳乡、沙塘镇、山河乡、奠安乡等11个乡镇集中连片建设马铃薯一级种繁育基地1万亩。
(3)一级种幕推广种植。由农户自繁或自行购买一级种幕种植,在观庄乡、好水乡、城关镇、陈靳乡、沙塘镇、神林乡、风岭乡、奠安乡、联财镇等乡镇推广马铃幕一级种幕种植8.7万亩。
(4)良种良法示范推广。引进守幕15号、宁薯16号、希森6号、华颂7号等11个新品种,建立马铃幕品种对比和抗早抗逆保水剂施用、新型地膜应用等新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区、马铃薯高产栽培区等100亩。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4.特色种养业发展
(1)旱作节水农业。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主,在张程乡、联财镇、神林乡、沙塘镇等乡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4万亩。推广高效节水、早作覆膜保填技术,巩固张程乡、杨河乡10万亩早作农业覆膜种植基地和朱庄河、甘渭河流域2个万亩覆膜种植基地,全县发展旱作节水农业30万亩(全膜27万亩、半膜3万亩)。
(2)小杂粮种植。以养麦、蚕豆、谷子、糜子、夜麦、豌豆为主,在陈靳乡、张程乡、奠安乡、温堡乡、凤岭乡等黄土丘陵区种植小杂粮2.5万亩;在观庄乡前庄、大庄村种植红养1500亩,在其他行政村集中种植200亩以上红养1500亩。
(3)食用菌。以龙头带动产业发展,探索“企业+合作社+基地+贫困户”的发展新模式。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制合作、小额贷款、农业保险等多渠道、多途径、多元化的形式,引导投资开展林下食用菌生产,降低发展门槛。以圣缘食用菌、珍源食用菌、永发食用菌合作社和隆德县亚龙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农户为依托,利用温室、拱棚等设施生产食用菌菇(平菇、香菇、茶树菇等)150万棒,灵芝、双孢菇、羊肚菌等2万平方米,林下种植大球盖菇1000亩。
(4)肉兔。推广应用种免同期发情、同期配种、同期断奶、同期出栏“四统一”技术,巩固提升宁夏千峰兔业养殖、莫安新街肉免养殖场,带动城关镇、奠安乡、山河乡三个乡镇农户肉兔养殖,饲养种免达到3万只、商品兔100万只。
(5)蜜蜂。以中蜂为主、意蜂为辅,打造城关镇、沙塘镇、观庄乡、凤岭乡、陈新乡5个蜜蜂养殖示范乡镇,乡均饲养蜜蜂3000箱以上;培育观堡村、前庄村、锦屏村、杨店村、吴山村、齐岔村、薛岔村、清凉村8个蜜蜂养殖示范村,村均养殖蜜蜂1000箱以上,户均饲养蜜蜂10箱以上;新建中蜂养殖示范场5家,带动脱贫户100户,全县蜜蜂饲养量达到1.8万箱以上。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
(三)休闲农业
用好“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全国避暑休闲百佳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等靓丽名片,实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围绕“观光旅游、休闲娱乐、民俗参与、农事体验、亲子活动、购物消费”等主题,巩固提升重点休闲农业示范点,扶持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示范带.争创“中国美丽休闲乡村”1-2家,开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企业(园区)评定,组织参加“宁夏美丽乡村休闲旅游行”精品线路推介和固原市“休闲农业提升年”等系列活动,促进农业与文旅、教育、康养、服务等现代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文广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按照“一个好支部做中坚、一项好产业做支撑、一套好机制保运转”的总体思路,用好县联席协商机制,推进“355”运行运营管理模式,强化规范发展水平,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2022年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0万元,注入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未扶持的村,管好用足项目扶持资金,力争80%的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责任领导:徐虎、李龙君
牵头单位: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审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五)农产品品牌培育及宣传推介
1.品牌培育。大力实施农业品牌提升行动,围绕肉牛和冷凉蔬菜、中药材、马铃薯等绿色食品产业,积极争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引导企业、合作社做大做响企业品牌,推动更多农特产品走出隆德、走出宁夏、走向全国。组织申报隆德香醋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逐步培育成为全县食醋行业的公用品牌,打造在全区乃至全国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业品牌,提升产品附加值和溢价率。
2.宣传推介。加强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组织县内企业、合作社等积极参加区内外各类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乡村文化旅游、农民丰收节等节会活动140家次以上。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在国内大中城市和区内、县内设立隆德农产品外销窗口(直销店、专柜或专区)。
3.“三品一标”认证。加快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保护,鼓励龙头企业争创地理标志商标、宁夏名牌产品,对成功认证宁夏名牌产品和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登记保护认证的农产品实行以奖代补。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宣传部、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六)农业生产托管服务
以服务小农户农业生产为主,开晨“耕、种、防、收”等环节半托管或全程托管服务,建立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信息化监测平台和“耕、种、防、收”等环节跟踪、监督、评估及验收管理,计划服务面积2.36万亩。
责任领导:李龙君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四、扶持政策
(一)肉牛产业
1.见铁补母。对饲养基础母牛的农户及新型经营主体,每繁殖1头安格斯或西门塔尔犊牛,每头补贴1000元。
2.规模养殖场(园区)培育。新建存栏肉牛1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化牛棚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贴200元,青贮池每立方米补助60元;新建存栏肉牛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化牛棚5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贴300元,场地硬化每平方米补贴80元,青贮池每立方米补贴60元。
3.青贮玉米种植与收贮。种植青贮玉米每亩免费提供种子2.5公斤,收贮全株青贮玉米每吨补助30元。
4.高产优质营着示范基地。创建高产优质营着示范基地600亩以上,每亩补助600元。
(二)冷凉蔬菜产业
1.农户种植。农户种植蔬菜1亩以上、5亩以下(含5亩)每亩补贴300元;农户集中连片种植50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
2.良种良法示范推广。对推广工厂化穴盘育苗技术,培育适宜当地栽植的高产优质种苗的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育苗规模达到100万株以上,每株补贴0.02元。
3.设施农业建设。农户新建全钢架大拱棚5亩以下(含5亩),每亩补贴10000元,5亩以上,超出5亩部分每亩补贴8000元;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建全钢架大拱棚,每亩补贴8000元。全钢架大拱棚建设标准:跨度10米,高度3.5米以上,肩高1.6米,7道横拉杆(地面2道、肩高1.6米处2道、距地面2.6米处2道、棚顶1道),4道压膜槽(距地面70-80cm处2道、肩高处2道),2道通风口卷膜开合器(风口80-90cm),拱架与拱架间距1.2米。拱棚长度60米,按1亩计算。新建二代以上育苗日光温室(规格60m×10m)每栋补贴60000元。
4.园区建设。对蔬莱示范园区(基地)达到标准化生产,设施种植100亩以上、露地蔬菜集中连片种植500亩以上,配套使用高效节水灌溉设施,亩施用县内商品有机肥100公斤以上,带动务工人员30人以上、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培养本地农村实用入才5人以上,每亩补贴500元(证明材料:乡村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农户土地流转花名册,商品有机肥发票和施肥影像资料,务工人员工资表,工资兑付资金银行流水)。
5.订单种植和带动销售。新型经营主体同农户签定订单种植销售100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证明材料:订单合同、收购台账、给种植户兑付的销售资金银行流水)。新型经营主体帮助农户销售蔬菜1500吨以上,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在此基础上销售量每增加1吨,每吨给予补贴50元(证明材料:收购台账,给种植户付款资金银行流水)。
(三)中药材产业
1.规范化种植。大田直播(当年新种)集中连片50亩以上,出苗率达到85%以上,每亩补贴100元;大田移栽黄芪、黄芩,达到规范化种植标准,每亩补贴400元;集中连片移栽10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或园区,每亩补贴500元。在有机基地内移栽黄芪、黄芩,每亩补贴800元,直播柴胡、秦光,每亩补贴200元。覆膜育苗,每亩补贴1200元,露地育苗每亩补贴600元,种植密度不低于15万株/亩;穴盘育苗每株补贴0.1元。
2.生态种植及野生资源修复。以柴胡、秦芜为主栽品种,统一规划实施中药材野生资源修复,每亩补贴100元。
3.订单种植。对中药材订单种植的企业,按照与农户签订的种植面积和回收数量,依据收购凭证,每回收10吨补贴1000元(证明材料:订单合同、收购合账、给种植户兑付的销售资金银行流水)。
4.药材加工。加工县内地产药材切片10吨及以上,每吨补贴100元(证明材料:原材料来源台账、给种植户兑付的销售资金银行流水);精深加工配方颗粒、提取,按销售总金额的5%。
补贴(证明材料:销售台账、资金银行流水)。
5.市场营销。支持企业建成中药材交易市场并规范化运营,一次性给子予“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企业、合作社等收购销售县内地产药材100吨及以上,每吨补贴100元(证明材料:收购台账、销售台账、资金银行流水);对参加县级、市级、区级和区外休闲农业节会、乡村旅游推介会、特色农产品品牌展示会的中药材经营主体,每参加一次分别给予“以奖代补”资金0.1万元、0.2万元、0.5万元、1万元;支持企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中药材产品直销店,销售隆德地产中药材产品,对年销售额3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15万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大型超市设立中药材产品专柜(专销区),销售隆德地产中药材产品,对年销告额达到200-500万、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以奖代补10万元、20万元;支持线上销售隆德道地中药材产品的企业、合作社,对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在县内旅游景点、休闲农业示范点设立隆德特色中药材产品直销店,年销售收入50-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以奖代补2万元、5万元。
(四)马铃薯产业
1.原种基地。采购原原种1200万粒,给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免费发放,建设原种基地3000亩。
2.一级种幕繁育基地。新型经营主体及农户建设一级种繁育基地,每亩免费发放种薯120公斤。
3.一级种薯推广。推广种植一级种薯1亩以上每亩补贴100元。
(五)特色种植、养殖
1.旱作农业。早作农业地膜给予采购价50%的补贴。残膜回收每公斤补贴0.7元;残膜回收网点每回收1吨残膜以奖代补500元,企业每加工1吨颗粒给予以奖代补900元。
2.小杂粮,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小杂粮200亩以上,每亩补贴200元;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200亩以上红养麦示范基地,每亩补贴300元。
3.食用菌
(1)食用菌栽培。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采用设施棚室栽培2000棒以上食用菌,每棒补贴2元;设施栽培食用菌3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贴3元;林下栽培食用菌,每亩补贴1000元;农户每家补贴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每个补贴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
(2)食用菌订单种植和带动销售。新型经营主体同农户签定食用菌设施棚室订单栽培销售面积10亩以上,每亩补贴500元;
新型经营主体同农户签定食用菌林林下订单栽培销售累计面积200亩以上,每亩补贴300元(证明材料:订单合同、收购台账、给种植户兑付的销售资金银行流水);新型经营主体帮助农户销售食用菌100吨以上,每吨给予补贴500元(证明材料:收购台账,给种植户付款资金银行流水)。
4.肉兔。农户出栏每只补贴15元;企业、合作社商品兔,笼养5000只以上,出栏每只补贴3元。
5.蜜蜂。对2022年新建养殖中蜂100箱以上,具有标准化取蜜、贮蜜车间、蜂产品展示室,配备辅助养殖机具、消毒设备等,水源洁净,卫生达标,经验收合格的中蜂养殖示范点,每个示范点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万元;养殖户当年新增饲养蜜蜂5箱以上(含5箱),每箱补贴400元,最多补贴20箱。
6.生猪屠宰。对县生猪定点屠宰场信用良好、排污达标,检疫监测肉品过程中,无瘦肉精、非洲猪瘟及重大动物疫病或人畜共患病的,凭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给予屠宰企业每头补贴5元,全年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8万元,用于屠宰场的升级改造。
(六)休闲农业
对获评“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等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主体,以奖代补20万元;对获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企业(园区),每家分别以奖代补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七)发展村集体经济
1.争取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500万元,注入未享受中央及自治区财政扶持的5个村,每村支持资金100万元。
2.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特色种养业,享受新型经营主体同等扶持政策。
(八)农产品品牌建设
1.品牌宣传推介。加强隆德肉牛和绿色食品产业宣传推荐,对参加县级、市级、区级、区外特色农产品展示展销会、文化旅游推介会、农民丰收节等节会活动的经营主体,每个每次以奖代补0.1万元、0.2万元、0.5万元、1万元。
2.“三品一标”认证。对认证绿色食品每个补贴5万元,认证有机产品每个补贴20万元;通过GAP、GMP认证的每个企业、合作社等一次补贴10万元;争创宁夏名牌产品每个补贴20万元。
3.产品营销。对企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在全国大中城市建立“六盘(隆德”产品直销店,年销售额200-300万元、3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10万元、15万元;在全国大中城市大型超市设立“六盘(隆德)”特色产品专柜(专销区),对年销售额达到200-300万元、3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10万元、20万元;在县内旅游景点、休闲农业示范点、大中型超市设立隆德特色产品直销店(点),年销售收入50-100万元、100万元以上,给予以奖代补5万元、10万元。
(九)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根据作业服务情况,核实作业面积和服务质量,经验收合格,给予每个作业主体每亩不超过100元的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全县农业产业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县级分管领导负总责,协调解决农业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财政涉农支农资金,指导产业发展。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承担起农业产业项目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乡镇产业发展措施落实和产业项目到户,做好地块预留、宣传动员、基地(园区)建设、项目自验、资金兑付等工作。农业农村局牵头抓总,对每个项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督查、抽验、资金下拨等工作。财政局要加大资金筹措和拨付力度,做好涉农资金使用监管和统筹协调工作。水务、交通、供电部门负责农业示范园区(基地)、示范村的水利、电力、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气象部门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指导预防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工作。财政局和保险公司要做好金融扶贫和农业保险政策制定及兑付工作。
(二)强化监督管理。加强项目管理,项目下达后,项目实施部门(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实施内容,不得重复申报项目。按照“三公开、三公示”(补贴资金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村公示、乡公示、县公示)要求,突出资金支付和使用全过程公开,凡是涉及农业财政项目资金的信息,全部进行公开公示,涉及到户的普惠性农业政策,以多种形式向村民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对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加以完善,妥善保管,以备后查。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财政支农资金“公开、公平、公正”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项目资金管理专帐,对项目资金严格管理,健全资金使用追踪问责制度,防止侵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现象发生,凡直接补贴农户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政府直补农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部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农户。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列入年度审计和监督检查重点,所有资金的兑付,必须以县级验收结果为主要依据。
(三)严格验收考核。严格按照2022年农业产业补贴政策要求执行。各乡镇初验完成后,尽快将验收花名册纸质版、电子版分别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进行抽验。抽验结束后,各乡镇按照抽验结果上报补贴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经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审定后,向各乡镇拨付补贴资金。各乡镇通过“一卡通”兑付到户产业补贴资金。对逾期未上报初验表册、补贴花名册及电子版与纸质版不相符的乡镇,造成的后果由乡镇承担。全县种植业乡级验收于2022年6月底全部完成,养殖业乡级验收于2022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11月底前完成资金兑付,所有项目合格率必须达到95%以上,误差控制在5%以内。对验收结果,县、乡、村必须在各自相应平台进行公示。乡镇未按期完成验收的,县级将不予验收,并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同时对相关分管领导及乡镇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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