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各专利权人: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不断提升全县专利申请质量,现就申请2021年凤阳县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资助时间
1.资助对象
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在滁州市凤阳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或者为具有本行政区域内户籍或居住证的个人,或者为在本行政区域就读的在校学生;专利申请和授权时,申请人和权利人地址位于凤阳县行政区域内;专利权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2.资助时间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均可申请专利资助。
二、资助标准
根据《凤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凤阳县支持科技创新奖补若干政策的通知》凤政﹝2020﹞48号文件规定:
1.对获得国内发明专利授权的单位或个人,每件奖励1.5万元、资助维持费0.5万元。专利权人需从授权之日起一次性缴纳5年年费。
2.对通过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第三方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2 万元。
三、申报程序
由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审核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资助申请表。
四、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填报《凤阳县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申请表》、《凤阳县国内发明专利年费及运用资助申请表》,单位申请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的本人签字;
②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专利证书的第一页和第二页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自发明专利授权之日起5年年费票据复印件;
④单位申请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申请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对于一项专利有两个以上专利权人申请的,相关的证明材料还应包括:申请人以外其他专利权人的申请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通过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并获得第三方认证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①填报《知识产权政策兑现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及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将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2022年10月25日前报至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逾期未申报的,不再给予资助。
特此通知。
凤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21日
电话:400-016-9000
邮箱:post@b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