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对初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每家企业补助5千元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企业:
为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引导企业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根据《潮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潮州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潮市监规〔2021〕1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潮市监认监〔2022〕3号)的有关要求,组织潮州市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和标准
(一)补助条件
受补助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1年度初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及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区域内获证组织。
2.在潮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每家企业补助5千元。
二、企业申报流程
(一)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后,县(区)企业向其所在地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汇总后推荐上报市市场监管部门;市直企业直接向市市场监管部门申报。
(二)申报材料
企业申请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促进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5.企业简介;
6.诚信承诺书;
7.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如实填写信息,并按时申报,并对所提交的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在2022年11月25日前申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交至市市场监管局。
四、联系方式
(略)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8日
电话:400-016-9000
邮箱:post@b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