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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2-07|
太仓市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2〕8号)精神,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充分发挥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太政发〔2022〕5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全市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推进绿色认证领域改革创新,增加绿色产品和服务供给,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增强社会公众的获得感,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绿色认证体系制度更加完备,标准体系、认证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区域合作互认体系基本完善,绿色认证覆盖面进一步拓展,各类绿色产业组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显著增强,绿色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消费需求,市场份额和质量效益持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全面建成美丽江苏县域示范城市。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制造业绿色升级。充分发挥绿色认证作用,深入实施重点制造业企业绿色化升级和超低排放改造,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绿色产品认证,实施绿色制造体系,推行绿色发展战略。开展绿色创新企业培育行动,支持绿色制造关键技术创新突破,鼓励企业加快引入绿色技术、绿色设计、绿色产品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到2025年,全市打造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5个,省级以上绿色园区1个。(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绿色农业认证。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促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鼓励发展绿色有机种植和生态健康养殖,培育养殖业、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食品企业。加快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高质量建设绿色优质农产品基地,推动运用认证工具增加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快培育一批高端农产品和农业认证品牌。到2025年,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75%以上,全市绿色食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证书不少于100张。(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绿色服务业认证水平。在医疗、教育、养老、旅游、电商、共享租赁等生活性服务业及污染治理、耕地、水源保护、金融、信息、工业设计、知识产权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推进标准化建设,研制绿色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对绿色服务行业相关标准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实施力度。加强绿色服务业认证,到2025年,全市各类服务认证有效证书达80张。(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民政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体广旅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壮大绿色环保产业认证。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绿色节能、低碳环保、循环经济等重点绿色环保产业规模持续扩大,鼓励和推动企业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企业履行环保社会责任,减少环境责任事故,降低环境污染风险。鼓励并支持工业、交通、电力、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各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达700张,节能节水低碳产品认证有效证书达260张,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证书达21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达40张。(生态环境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绿色物流认证。围绕实现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物流供应链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组织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行业龙头企业在港口服务、示范物流园区、城乡配送、冷链物流、邮政快递等领域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增加绿色物流标准市场供给,完善绿色物流标准体系。积极开展绿色包装环保产品、新型绿色供应链等方面的认证工作。(市交运局牵头,市发改委、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绿色交通认证水平。将质量认证贯穿于交通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助力打造绿色公路、绿色铁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在公路、铁路、水运、城市轨道交通等重点建设工程,积极推行多种类型的绿色认证模式,完善并推广适合交通建设工程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交通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针对公路、港口和航道的材料、设备、工艺等,结合清洁能源、新能源使用占比,在交通建设领域开展绿色施工认证、综合环保监管。(市交运局牵头,市住建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健全绿色产品标准体系和认证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绿色标准,支持我市企事业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国际、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制定实施一批高于国家标准的绿色产品企业标准,加强标准化服务能力建设。落实能源消费碳排放标识制度,推动重点外贸产品和耗能产品开展碳足迹认证,完善产品碳足迹数据核算和追溯体系。到2025年,力争引进一家国内外具有绿色产品认证资质的知名认证机构。(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太仓海关、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认证。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认证企业申报各级质量奖,参与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和“江苏精品”“苏州制造”品牌认证。鼓励市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名特优农产品、质量奖获奖企业、品牌认证获证企业参与绿色产品认证。对获得绿色认证的企业,直接纳入“苏州市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支持企业生产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认证标杆企业,带动全市企业积极参与绿色认证工作。(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完善绿色认证信用体系建设。建立绿色认证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严厉打击虚标绿色产品行为,严格落实生产者对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和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强化认证机构信用监管,充分利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经依法认定为严重失信的主体,按照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健委、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太仓海关、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技术支撑和服务。加强与苏州认证服务中心深度合作,推荐一批优质绿色认证机构和技术专家参与我市绿色认证服务。依托太仓质量基础“一站式”服务中心,搭建认证机构与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做好绿色认证相关政策解读、标准制定等工作,更好地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开展人员能力提升行动,为绿色认证培养和输送一批高素质的产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培养职业素养好、专业能力强、技术水平高的绿色认证从业人员。实施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绿色认证课程培训,增强绿色认证企业参与度。(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交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区镇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绿色认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推进绿色认证具体工作方案,强化协调配合,按照既定目标和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推绿色认证工作的合力。建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和市市场监管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各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太仓市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及时总结推广绿色认证的好经验好做法。

(二)强化政策支持。要加大资金投入,出台相关财政保障政策,完善绿色认证配套措施。要充分发挥现有各类专项资金作用,营造良好的绿色认证政策环境,形成对绿色认证高质量发展的全方位支持效应。加大政府对绿色产品的采购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对节能环保产品的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引导国有企事业单位逐步执行绿色采购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探索建立绿色消费与个人信用的有机结合。推动电商平台设立绿色产品销售专区,引领全社会提升绿色产品消费。

(三)加大宣传引导。开展全民绿色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加大绿色认证宣传力度,加强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解读和宣传,推广绿色认证优秀案例,传播绿色发展理念,引导绿色生活方式,在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的绿色文化风尚,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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