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化县对首次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为全力推进龙顶振兴,构建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三“茶”统筹和三“产”融合的现代茶业体系,推进茶树品种、茶园、茶厂、茶市同步提升,打造中国茶叶强县,助力建设山区共同富裕先行实践地,特制定本政策。
一、聚焦茶园质量提升
(一)支持高标准茶园新发展。新建茶园或老茶园改植换种,基地集中连片10亩(含)以上,成活率达85%(含)以上,予以2000元/亩一次性补助。引导鼓励发展政府主推的开化龙顶专用品种,另行予以1000元/亩的补助。
(二)支持绿色生态茶园创建。推广茶园绿色防控和“减肥减药”,推广化肥农药零投入茶园,每年创建10个县级精品绿色生态茶园,根据茶园生态、管理、绿色防控等评定A、B、C三个等级,一次性分别给予700元/亩、500元/亩、300元/亩的补助,最高补助20万元;获评省级生态茶园基地的,另奖励5万元。将齐溪镇列入“开化龙顶”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支持鸠坑系列老茶树茶园创建绿色生态茶园。
(三)打造数字智慧茶园。探索打造“移动5G、云、物联网+茶园”,推进“经验种茶”向“数字种茶”升级,实现茶叶长势监测及采摘预测、虫情测报、土壤及水肥管理和防冻害管理等数字化监管、监测,打造一批数字智慧茶园,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获评省级数字茶园的,另奖励5万元。
(四)鼓励茶事专业化服务。鼓励茶事服务中心统一提供专业化、机械化、科技化服务,对获得经营许可证的茶事服务中心购置茶园耕作、植保、施肥和采摘机械以及耕作施肥一体机、名优茶智能化采摘机械,按实际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对开展统一机采和修剪服务,且面积达到500亩(含)以上的,给予茶事服务中心每年每亩茶园50元的补助。
二、聚焦加工水平提升
(五)支持标准化茶厂建设。村集体新建或改建用于消薄的标准化茶厂建筑面积500㎡(含)以上,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并取得SC认证,按项目核定投资额全额补助;茶企、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新建或改建的标准化茶厂建筑面积500㎡(含)以上,有合法用地审批手续,并取得SC认证,按项目核定投资额的 5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六)支持茶厂设施设备更新。SC认证茶企新购置数字化、智能化的加工设备,生产加工开化茶叶,按实际投资额的50%予以补助。同一主体当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七)鼓励茶企规模化加工。发展共享茶厂,SC认证茶企谷雨前为家庭作坊、合作社等主体提供“开化龙顶、钱江源开门红”茶叶代加工服务,每斤补助代加工费10元。鼓励归并带动,SC认证茶企吸纳归并家庭作坊茶叶加工户并组建新的企业组织,吸纳归并家庭作坊加工户达到5家的,奖励3万元;每增加1家,奖励0.6万元。鼓励收购本地鲜叶,省级及以上名优茶生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收购本地茶青加工成“开化龙顶”和“钱江源开门红”,联结具有茶园证主体10户以上,收购谷雨前茶青价格不低于指导价,收购1.5(含)-5万斤的按照每斤茶青3元补助,收购5万斤(含)以上的按照每斤茶青5元补助。SC认证茶企生产开化龙顶及钱江源开门红,年加工用电量累计超过2万度的,给予加工电费50%的补助。
(八)激励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县域内茶叶主体首次获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首次获评“浙江省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获评“品”字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获评“浙江省农业科技企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九)引导主体整合做强。支持浙江龙顶茶叶有限公司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做大做强茶产业;鼓励招商引资和跨界企业入股方式,合力做大做强茶企。该项政策按项目化管理。
三、聚焦茶叶品质提升
(十)鼓励企业开展标准认证。对首次取得SC认证并完成“阳光工厂”建设的主体一次性奖励3万元,续展奖励减半;对首次通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认证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换证续延奖励减半。
(十一)规范市场统一使用通用包装。主体购买使用开化龙顶和钱江源开门红通用包装,且产品符合《开化龙顶茶行业标准》(GHT1276-2019)和《钱江源开门红产业协会团体标准》(T/ZTIA 0001-2021),5000套(含)以内给予招标价格20%的补助,超出部分给予30%的补助。每年统筹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建立完善通用包装追溯、管理和服务体系。
(十二)建立品质管控溯源体系。深化茶产业数字化改造工程,从电子茶园证、茶园管理、茶叶生产加工、茶叶市场销售等环节实行品质全流程溯源管控。深化“开化龙顶一件事”应用场景,推广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提升茶产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水平。支持茶叶产业协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科学制定发布开化龙顶开园、休园建议时间,提升茶青品质。支持茶叶质量快速检测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茶园、茶青、茶叶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工作。
(十三)支持茶科技研发。每年统筹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人才强茶、科技强茶、品质强茶,对茶业人才引进、茶产业专家体系、专家工作站建设、科研院校合作,新品种筛选育、品种对比试验及中试、新品种良种繁育,茶叶标准评审、茶叶品质检验检测、生产技术提升,加工新工艺试验及集成提升、茶叶精深加工技术试验及提升、茶叶多品种开发、茶产业链延伸等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四、聚焦龙顶文化提升
(十四)推广全民饮茶。传承传播茶文化,形成全民泡茶饮茶评茶浓厚氛围,鼓励参加茶艺师、评茶员职业技能培训,对当年新获得资格证书的按照人社部门相关政策予以奖励。定期开展茶叶技艺比拼活动,评选一批“茶园管理能手、茶叶采摘能手、茶叶加工能手”等茶叶乡土专家,对获评人员给予每名3000元奖励。
(十五)鼓励开设精品茶楼。对在县中心城区新开设的有效使用面积100㎡(含)以上专业性茶楼,产权清晰,设备齐全,有茶楼营业执照,按照统一的门牌形象装修,有茶艺师驻店运营1年以上,同一经营主体开设1家的每年补助3万元,开设3家(含)以上的每年补助10万元,连续补助三年。
(十六)鼓励龙顶文化走出去。县外新设“开化龙顶”茶叶销售与茶楼经营一体化的直营店、专营店,经营面积50平方米(含)以上,采购SC认证茶企“开化龙顶”“钱江源开门红”或通用包装“开化龙顶”“钱江源开门红”年进货额50万(含)以上的,连续三年分别给予有效使用面积1000元/平方米的补助,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其中省会、副省级及以上城市的上浮50%。
(十七)传承龙顶非遗技艺。每年统筹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开化龙顶”非遗技艺传承,对非遗基地建设、非遗品牌打造、传承活动开展、传承成果编撰等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十八)挖掘讲好龙顶故事。每年统筹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茶文化研究、茶氛围营造、茶品牌推介,对开化茶叶志编写、龙顶故事征集、茶主题影视作品创作,开茶节、茶文化论坛、茶王争霸赛、茶博会、农博会、国际全民饮茶日等活动举办、参展,茶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重要节点宣传广告等给予一定经费补助。
(十九)支持现代茶庄园建设。开展茶园标准地试点,打造一批山水风韵浓厚、建筑风格自然、茶文化内涵鲜明的茶庄园,推动茶生产、茶文化、茶旅游、茶休闲、茶养生融合发展,着力打造茶旅强县。
五、聚焦品牌价值提升
(二十)鼓励企业参展参赛。支持SC认证企业参加由政府相关部门牵头组织的境内外展销评选活动,补助标准参照县内相关政策执行。在展会活动中,获得中国(杭州)国际茶叶博览会金奖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的全国农博会、国饮杯、中茶杯最高奖项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获得省级的省农博会,其他茶博会、博览会最高奖项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十一)支持开拓市场。对“开化龙顶”“钱江源开门红”年销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的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40万元奖励(若主体以后再进档的,则补发差额)。支持茶企拓展线上销售,对在我县境内依法注册和税务登记的茶企(网店)进行电商营销的予以一定补助,参照相关文件执行。
(二十二)鼓励发展定制茶。SC认证企业签订定制协议或执行定制会员制度,产品使用“开化龙顶”“钱江源开门红”公用区域品牌标识,经营1年后按照实际货款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万元。
六、附则
(二十三)项目申报、验收、兑现程序。
项目申报:实行主体申报、乡镇(含芹阳办,下同)政府初审、主管部门审核、业务部门联审、公开公示、审批立项的程序。
项目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实施主体应及时告知所在乡镇,由所在乡镇初审汇总后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牵头组织专家组现场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核查验收内容包括现场验收、项目台账、票据核查、相关图片等。
资金拨付:主管部门根据核查验收结果,提出政策兑现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拨付政策补助(奖励)资金。
(二十四)项目已享受过财政其它补助的,不再享受本政策。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主体申报同类项目的,不重复奖励。
(二十五)凡发现弄虚作假者,除退还已领奖补资金外,三年内不得享受该项目政府政策补助和项目资金等支持,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六)本政策自2022年12月25日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2022年1月1日以来参照执行。我县之前出台的有关茶产业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2021年8月31日前已申报且未实施结束的项目仍按(县委办〔2019〕63号)文件执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本政策制订《开化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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