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
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管委会经发局,各工业园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自治区新型工业化绿色转型行动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自治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现就开展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内容
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绿色工厂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且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
2.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没有发布行业标准的符合《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
(二) 绿色工业园区
1.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
2.发布园区绿色工厂培育计划,组织园区内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符合国家《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
(三)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
1.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是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产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在产业链发挥主导作用的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
2.制定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计划,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创建;
3.符合国家工信部发布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行业指标,未发布行业指标的符合《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评价要求》。
近三年有下列情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推荐:
(一)未正常经营生产的(工商注销、连续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二)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四)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五)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报。有申报意愿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园区须登录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按要求提交申报评价报告等资料。有关附件请根据自行需要登录邮箱(nxlsgc2024@163.com)下载,密码:NXlsgc@2024。
(二)市县审核。各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对申报绿色制造名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7月20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1)申报资料(电子版本和纸制版各1份)报我厅环保节能处。电子版本可发送至邮箱(nxzyzhly@163.com)。
(三)推荐上报。我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资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向国家工信部推荐。
四、推荐要求
(一)按时提交申报资料。企业、园区要按照规定时限要求通过管理平台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基本情况、评价报告、有关佐证等。评价报告可采取自评价或第三方机构评价方式编写。采取第三方评价方式的,第三方机构要按照《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附件2)开展工作,并对所出具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采取自评价方式的,工作流程和报告模板参考《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工信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工信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程序和要求从严审核把关。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及第三方评价报告要明确产品能效水平计算过程,并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确保数据可核算,可追溯。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名单原则上为自治区级绿色工厂。
(三)加强宣传动员。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媒介做好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单位积极申报,并做好好有关服务工作。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3日
电话:400-016-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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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