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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对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发布时间:2024-09-02| 作者:BCC| 文章来源:网络

 

关于进一步明确荆门市中心城区知识产权奖补政策的通知

 

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及发明人: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新调整支持现有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荆办明电〔2022〕1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荆政发〔2023〕5号)》、《荆门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第四批“认定类”政策项目的通知(荆优化函〔2023〕4号)》、湖北省知识产权局等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项目、对象及申报程序

申请类:

(一)发明专利授权奖励。

对国内授权发明专利,以发明专利授权公告日为准,2021年8月2日之后(含当日)的,对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包括通过PCT及其他途径在境外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按照专利申请缴纳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8月2日期间授权的,按照个人0.5万元/件、企事业单位1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2020年10月20日之前的按照个人1万元/件、事业单位2万元/件、企业3万元/件的标准给予奖励。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申报材料:1.《荆门市发明专利授权奖励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

3.专利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官费收据;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对2016年1月以来授权的发明专利在生产实践中实施转化运用的企事业单位,且以该发明专利技术转化运用为基础的生产进入产业化阶段,并产生良好社会经济效益。若实施转化受让发明专利的,原专利权人应为本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对实施应用转化的发明专利,按照5万元/件给予奖励。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材料:1.《荆门市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奖励申请表》;

2.发明专利证书及扉页;购买他人发明专利的,须提供专利权转让合同及专利权转让合同备案登记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明专利实施应用转化情况报告;

5.实施应用转化相关证明材料;

6.经济效益证明材料;

7.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同一项目实施转化多件发明专利技术可合并申报。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的,按照贷款额度的1%贴息,对因质押贷款形成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同一笔贷款只可申请一次贴息,同一企业累计获得贴息不得超过两次,单次贴息和评估费用总额不得超过25万元。

补助对象: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

申报材料:1.《荆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补助申请表》;

2.专利(商标)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3.与银行签订的知识产权质押合同、借款合同;

4.评估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评估报告,评估费支出凭证及发票,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资质证明等相关材料;

5.贷款收款凭证和银行利息支付凭证、银行划款凭证等;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出质的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奖励。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业

申报材料:1.《荆门市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奖励申请表》;

2.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奖励申报程序:申报单位或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后转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认定类:

(五)优势(示范)企业奖励。

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奖励。(已改为认定类)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业

(六)优秀获奖知识产权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发明人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省高价值专利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奖励;对获得湖北地理标志大会暨品牌培育创新大赛金奖、银奖、优秀奖,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奖励;对获得“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金奖、银奖,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奖励。(已改为认定类)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七)企业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给予商标所属企业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一次性给予商标持有者或产品所属企业10万元奖励。(已改为认定类)

补助对象:本市中心城区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认定类”奖励无需企业申请,市市场监管局在收到“认定类”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转各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向区财政局提出申请兑现。

二、受理时间、地址及办理流程

(一)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受理、常态化兑现(不包括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

发明专利实施转化奖励申报项目由市市场监管局每年统一组织专家评审、实地核查。

(二)受理地址:荆门市政务服务中心----惠企政策办理窗口(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大道5号)。

(三)办理流程:

1.申报单位或个人向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窗口分类分办;

2.市市场监管局审核;

3.市财政局审核拨付资金;

4.市市场监管局将办理结果告知窗口,窗口反馈企业。

三、其他事宜

(一)申请补助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应提供真实材料和凭证。如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已发补助奖励资金将如数收回;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已获奖补资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各区局要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督促抓好各项惠企政策的落实。

(四)沙洋县、钟祥市、京山市、屈家岭管理区参照本通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贯彻执行。

 

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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