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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市对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不含复审、状态有效),每张证书补助1万元!

发布时间:2024-08-19| 作者:BCC| 文章来源:网络

 

关于组织申报标准化和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和认证认可在助力高技术创新、促进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和支持本市各单位积极开展认证认可活动,推进全域标准化创新发展,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落地,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现就申报2024年度市级标准化、认证认可资金补助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资格

1.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单位,均可申报。

2.受理项目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符合市级标准化和认证认可资金补助范围的项目。

(二)申报项目

1.标准化项目: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的;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排名位次前3 位的;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的。

奖补标准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的项目:

(一)主导、主持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制定、修订的,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费用补贴。

(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给予30万元费用补贴。

(三)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子13万元、8万元的费用补贴;参与国家标准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9万元、 6万元的费用补贴。

(四)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9万元、5万元的费用补贴;参与行业标准修订,且在所有起草单位中列第2、3位次的,分别给予6万元、4 万元的费用补贴。

(五)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分技术委员会(SC)秘书处工作的,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的费用补贴。

(六)完成国家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实验室创建的,给予15万元费用补贴。

(七)对获得国家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单位,-次给予12万元奖励。

(八)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按照规范程序制定并发布2项以上团体标准,经过一年以上实施取得明显成效的社会团体,给子最高3万元费用补贴。

2.认证认可项目: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新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新获“泰山品质”认证。

补助标准:新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CNAS)的(不含复审),一次补助经费2万元。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不含复审、状态有效),每张证书补助1万元。

二、申报方式

1.申报单位通过“滨州惠企通服务云平台”(https://www.bzhqt.com/)(以下简称“惠企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单位根据“惠企平台”中的《滨州市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新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市级奖励(补助)申报指南》和《标准化项目资金补助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表,同时根据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 年3 月20 日至4月15 日。请严格按照时限申报,以免延误申报无法获得补贴、补助。申报单位应实事求是,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申报资格。

 

邹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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