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对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
阜宁县工业经济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坚定不移推动工业强县,进一步加快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更大力度推进新型工业化,筑牢经济发展“压舱石”,在高质量发展新赛道上奋楫争先,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以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整合资源、聚焦重点、滚动培育,更大力度推进工业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特、做精做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阜宁提供强劲动能。
二、主要措施
(一)推动工业企业做大做强
1. 突出大企业培育。以争星创优和亿元企业培育为抓手,建立大企业培育库,加快构建以50亿元级企业为龙头、10亿元级企业为骨干、亿元级企业为支撑的“大企业群”。鼓励外来投资企业把利润、资源、关键环节更多更好地向阜宁集聚。鼓励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方式合作重组,加快做大做强。年内培育开票销售超亿元企业80家,其中10亿元(含)-20亿元企业2家,20亿元(含)-30亿元企业1家,30亿元(含)-50亿元企业1家,超50亿元企业2家,力争实现单企超百亿元1家;到2025年,培育亿元以上工业企业超100家,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超12家,50亿元-100亿元企业超4家,超百亿元企业超2家。每年推动5家综合效益好、核心竞争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企业,进入市“金种子”计划动态管理、重点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培训、股权融资、债券路演、银企对接等挂牌上市“一站式”服务。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在沪深主板上市,科技型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交所上市,国际市场占有率较高的外向型企业在港交所上市,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升级转层。年内新增股改企业2家,新三板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20家;到2025年,新三板和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450家,力争实现“股上市”企业1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各镇区(街道、社区),以下内容需各镇区(街道、社区)落实的不再列出)
2. 突出规上工业企业培育。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实施“小升规”梯度培育计划,根据工业企业开票情况、占地30亩以上工业企业情况和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情况,建立全面培育清单,全过程动态监测运行;制定“一企一人一策”培育措施,加快在建项目进度,推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升规、早达效;加大政策精准扶持力度,有效引导企业升规入库。通过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推动工业企业升规入库。年内新增规上工业企业不少于70家;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550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3. 突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引导中小企业深耕主业,持续专注技术和工艺优化、产品质量和性能迭代升级,练就“独门绝技”,成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成长为更高层次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育库,形成“市-省-国家”三级梯度培育体系;开展专精特新专题培训活动,走进企业制定“一企一策”个性化培育方案;通过要素倾斜、政策扶持,加快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内新创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不少于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少于10家;到2025年,培育单项冠军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50家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4. 突出税收超百万超千万企业培育。结合入库税收、留抵税收和缓缴税收等情况,摸排税收超百万超千万企业详细培育清单,月月调度清单企业税收入库情况;压实部门、属地、企业三方责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企责任到人,制定“一企一策”培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运行调度,集聚资源,合力攻坚,及时解决企业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年内入库税收超百万企业不少于180家,超千万企业不少于20家;到2025年,入库税收超百万企业超240家,超千万企业超25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税务局)
5. 突出规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率提升培育。鼓励企业从中低端价值链环节起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引导企业围绕产品研发、产品创新、功能拓展,同时向故障诊断、专业维修等新型生产型服务新业态转变,提升产品、劳务、服务等价值比重,降低生产过程要素投入比重,不断提高产品增加值、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加强对县相关部门和企业业务人员专业辅导,提升业务水平。建立数据核查制度,定期抽查企业数据填报质量,确保平台数据应报尽报、能报则报,不瞒报、不虚报,全面提升数据填报精准性。年内规上工业增加值率超全市平均水平,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3%;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率超全市平均水平,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36%。(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统计局)
6. 突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鼓励企业积极引进科技人才、建立研发机构、加大研发投入、创造知识产权。推动全县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摸排知识产权、研发费用占比等关键指标好的企业,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跟踪对接、主动服务,加强企业专利申请、研发体系贯标、产学研等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企业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年内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7家;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超270家。(责任单位:县科技局、统计局)
(二)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
7. 加快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创新研发载体建设,推动创新链、产业链双向融合,指导企业按照“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备、有项目”标准,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工程研究中心,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外来投资企业在阜设立研发机构和成果转化基地。建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库,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对照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研制需求清单,引导企业对标研制,针对优势项目开展技术攻关,落实省、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推动重大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工业企业由加工生产向研发设计、市场营销两端延伸,增强用户参与的个性化设计能力,提高工业企业价值链水平。年内新培育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1个,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4%,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5%以上。到2025年,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3个;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6%,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超5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超55%。(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
8. 引领企业数字赋能。持续实施“智改数转”三年行动计划,鼓励企业加快工业机器人、数字生产线、智能仓储和精准配送等装备应用,采用企业资源规划、生产执行系统、精益管理等工业软件,推动生产制造柔性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引入优秀服务商,聚焦“场景、车间、工厂、园区”四个维度,全力推进诊断工作,强化“诊”“改”衔接,鼓励引导企业按诊断方案转型升级,建立标杆示范企业培育库,对标申报标准,重点培育,补齐短板。聚焦设备互联、系统互通、数据互享、产业互融等内容,实施重点智能化改造项目,推进阜宁县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进度,完善工业互联网体系。年内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覆盖面实现70%,新创省级示范智能车间2家,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1家,省级星级上云企业30家,5G全连接工厂2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1家,实现全县规上企业全接入;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实现全覆盖,省级示范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工业互联网示范标杆企业分别达13家、1家、2家,5G全连接工厂6个,推广产业级(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平台3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接入企业突破1000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统计局)
9. 支持企业技改升级。鼓励企业立足市场需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鼓励装配型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更新购置先进适用设备,普及现代化制造模式;鼓励基础较好的企业,使用数控机床、大型控制系统、自动化生产装备线等成套设备,实现设备换代、产线升级;鼓励企业通过依法改扩建厂房、内部用地调整等途径实施“零地”技改,提升企业亩均效益。制定企业技改培育计划,每年滚动实施100个以上技改项目,推进一批5000万元以上项目,强化技改项目跟踪服务,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年内实现100家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全口径技改投入超40亿元;到2025年,全县规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覆盖面达80%以上。(责任单位:县工信局、财政局、统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
10. 助推企业质量提升。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和工匠精神,实施质量精准化管理。鼓励企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开展ISO9000和ISO14000等系列认证,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计划,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积极争取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制(修)订。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品牌战略,健全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品牌三级培育机制,建成衔接紧、后劲足、实力强的品牌创建梯队,打造一批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益和高信誉度的阜宁制造“名牌”。年内实现主导或参与制(修)订1项行业标准和1项先进团体标准,培育1个新的“江苏精品”和1个质量信用AAA/AA等省级质量荣誉;到2025年,实现主导或参与制(修)订1项国家标准、3项行业标准和2项先进团体标准,培育3个新的“江苏精品”和3个质量信用AAA/AA等省级质量荣誉。(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财政局)
(三)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11. 强化项目质效提升。严把项目“评审关”,对新招引项目投资能力、产业政策、可行性方案、亩均质效等方面进行把关;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项目建设按照评审要求和序时进度推进,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项目快建设、快推进、快投产、快见效;建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由县发改委、工信局、统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等部门对竣工项目建设周期、投资强度、运行质效、建筑容积率、统计项目平台入库等方面开展联合竣工验收。年内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80个;到2025年,实施亿元以上工业项目100个。(责任单位:县重大项目推进中心、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统计局)
12. 促进企业绿色转型。鼓励企业使用光伏、风电、空气能等清洁能源,降低单位产品碳排放。鼓励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工艺技术及生产装置升级、能量系统优化、用能设备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高效回收利用、能源利用清洁低碳化、能源管理提升等升级改造,争当“能效领跑者”。支持企业对标行业能效基准水平和标杆水平,加快推进工艺技术绿色化、用能设备高效化、用能结构低碳化、能源管理精细化。引导行业龙头企业构建绿色供应链,建立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的设计、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实现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管理。对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绿色诊断,形成“一企一策”诊断机制,推动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年内创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2家;到2025年,企业绿色制造水平进一步提高,创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6家。(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13. 推进资源高效利用。优化资源配置和产业发展布局,提高闲置低效资源利用效率,发挥全县土地、厂房、楼宇资源高效利用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全面攻坚克难。建立全县工业用地全面清单,摸清摸透闲置低效资源,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加大县级统筹支持力度,设立不低于5亿元的闲置资源盘活专项引导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另行制定),将资源高效利用工作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年内清单中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盘活率分别达40%、40%、50%,县级国有平台年度盘活清单中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合计达10%;到2025年,现有清单中的闲置资源盘活率达100%。持续开展工业企业资源绩效评价,以“亩均论英雄”“创新论英雄”“绿色论英雄”为导向,利用差别化政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实现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加快落后产能转移退出和低效企业转产转型,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年内规上工业企业亩均开票销售超280万元/亩,亩均税收超5.2万元/亩;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亩均开票销售、亩均税收年均增长不低于15%。(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发改委、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地方金融监管局、重大项目推进中心、税务局、供电公司、城发集团、交投公司、水务集团、海鑫集团,县纪委监委、法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工业强县领导小组,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负责人,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工业经济提质增效工作。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加强组织推进,明确服务职责,建立镇区(街道、社区)主体推进、部门协同推进的组织体系。
(二)加大政策扶持。围绕支持企业提质增效,修订完善县级财政专项资金政策,出台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激励措施,帮助企业用活用好用足各类惠企政策。加强部门政策协同,实现政策聚焦,构建满足企业发展需求的全方位、多层次政策体系。
(三)强化要素保障。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加强惠企信贷政策宣传,推动制造业贷款增量、降价、提质、扩面。强化县镇村三级联动,建立用工需求调查、多元招聘服务、劳务基地协作等工作机制,做好用工引才服务。积极推行“标准地+双信地+定制地”供地模式,推动实现“拿地即开工”“交地(房)即发证”等目标。积极帮助重点企业向上级争取项目用地、能耗、排污总量、生态环境容量等指标。
(四)深化为企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突出领导干部带头,坚持县镇联动、分级负责,实行县处级领导重点走,县直部门正科职干部常态走,镇区(街道、社区)干部兜底走的三级走访机制,推广“六问四帮五清单”服务模式,利用“阜企帮扶”平台,及时收集企业诉求,建立问题台账,逐一编号交办,形成工作闭环,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
(五)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渠道,打造“运营成本最低、办事效能最高、贸易投资最便利、发展预期最稳定”的市场化、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在安全生产、环保等领域执法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和产业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政策适应调整期,加强合规性指导和帮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关于支持工业经济提质增效激励措施
一、支持大企业培育
1. 支持制造业领军企业。深入实施大企业(集团)培育计划,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的工业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企联发布)、“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全国工商联发布)的工业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 支持企业提质增效。年度应税开票销售首次达1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以上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获县综合先进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获市三星、四星、五星工业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保持市三星、四星、五星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开票销售2000万以上,且增幅达30%以上、5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入库税金100万以上,且幅达30%以上、50%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亩均开票首超300万元/亩,且应税开票5000万以上、增幅超全县规上平均水平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亩均税收达10万元/亩,且入库税金500万以上、1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3. 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企业与世界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100强、央企、上市公司实现战略重组,并购方投入超1000万元且占股比例50%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4. 加强产业配套协作。企业采购县内产业链上游生产企业产品进行再加工生产,且年度本地采购额500万元以上,按本地采购额2%给予采购单位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60万元。
二、支持规上工业企业培育
5. 推动企业“小升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不含前3年投资平台5000万元以上新项目)年度新增开票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增入库的规上工业企业,每家以8万元为基数进行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12万元,对在一、二、三季度月度新增为规上工业企业的,奖补标准分别上浮50%、30%、20%,对年度新增为规上工业企业的,只奖补基数标准。
三、支持专精特新培育
6. 支持单项冠军企业。获批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0万元、1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复评通过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2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创新发展
7. 激励新产品开发。获批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省投产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每个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列入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每个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
8. 加强平台创建。获批市级、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别给予2万元、3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技术中心后复评达到优秀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数字赋能
9. 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企业开展5G融合应用示范项目建设,按照其信息化技术、软件及设备投入50%给予奖励,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支持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对首次申报完成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且近2年累计标识解析量达到1亿、接入企业数达到300家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接入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的企业,实现标识注册数据托管量不少于50万条,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信运营商新建的5G基站,给予每个3000元县级奖励,每个运营商年度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获批省5G全连接工厂、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10. 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对首次应税开票销售达到1亿元、5000万元、3000万元、1000万元的大数据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纳入规上统计且履行统计填报义务的数字技术应用业和数字要素驱动业(不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省“i创杯”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互联网年度产品、企业,互联网大数据类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11. 支持企业信息化应用和改造。企业通过专家诊断且按照诊断方案实施信息化改造和应用系统(SAP、MES、ERP等)当年投入超30万元的,正常使用后按实际投资额30%予以补助,单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获批省、市示范智能车间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12. 推动落实“智改数转”。企业通过主管部门备案后并获批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定证书,择优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贯标认定期满后重新认定并获得贯标认定证书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省两化融合贯标试点或培育计划内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批国家、省制造业与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类或智能制造类项目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成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试点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建成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省级以上制造业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及实践案例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评为市级“智改数转”示范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数字化示范场景的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自主选择诊断机构并签订诊断合同,出具的工厂级、车间级、场景级诊断方案符合省、市要求,且通过第三方监督机构验收并在三年内创成省智能工厂、互联网标杆工厂、省智能车间及市级以上应用场景的,每家企业按照工厂级诊断8万元、车间诊断5万元和场景诊断1万元进行奖补。2023年、2024年分别按照“智改数转”项目贷款额1.1%、1%给予贴息,单企贴息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六、支持技改投入
13.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升级。企业新上符合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当年生产性新设备投入超200万元(其中单台设备投入须达10万元),按设备额10%予以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14. 支持企业智能化投入。企业技改引进工业机器人(含机械手)等高端智能装备的,按设备额15%予以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企业建设自动化无人生产线,年度智能化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按设备额15%予以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支持质量提升
15. 促进创新创牌。首次获省技术创新示范、质量标杆、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获省长、市长质量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省长、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江苏精品”认证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AAA级质量信用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AA级质量信用的,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获省级、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获省级信用管理贯标企业的,给予2万元一次性奖励。
16. 支持规范认证。企业首次列入工信部光伏制造、锂电池行业公告名单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17. 增强标准引领。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正式发布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并正式发布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AAA)认证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获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资格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支持绿色转型
18. 推进绿色创建。首次获批国家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企业示范认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4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首次获批省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示范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励。
19. 支持清洁生产。企业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市自愿性清洁生产企业审核的,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一次性奖励。
20. 激励绿色改造。企业技术设备投资50万元以上,且年节能量不少于100吨标煤,按200元/吨给予奖励,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企业安全、环保设备投资100万元以上,按设备额10%予以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资源高效利用
21. 鼓励多层厂房。企业自建单层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多层厂房,其中阜城街道、沟墩镇、益林镇、东沟镇、新沟镇企业单层不少于3000平方米,开发区、高新区企业单层不少于5000平方米,项目投产之日起1年内成为规上工业企业(新增),第一层厂房按50元/平方米的标准予以补助,每多一层每平方米增加50元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多层厂房安装货运电梯的,按电梯采购额30%予以补助,单企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2. 推进载体创牌。对首次获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级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国家级表彰的公共服务项目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省级公共服务平台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23. 推进高效利用。镇区(街道、社区)盘活清单中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分别按照2000元/亩、10元/平方米、15元/平方米的工作经费标准进行补贴;县级国有平台盘活清单内的闲置土地、厂房、楼宇,分别给予1000元/亩、5元/平方米、10元/平方米的工作经费。盘活的闲置资源三年内形成财力等额奖励给属地。
十、其他说明
本政策除“推动企业‘小升规’”以外,其他政策仅限规上工业企业享受。申报的企业如年度工业增加值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奖励折半。申报的技改项目必须按照统计联网直报平台要求按时入库,如未按要求足额入库,不予奖补。
因特殊原因当年未能按时申报的项目,可延到次年申报,但不得重复累加申报,次年未申报的不再享受政策奖励。环保信用等级评定为红色、黑色的,发生较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经阜宁生态环境局、县应急管理局认定后,不得享受本激励意见。对采取虚报发票、重复申报等不正当手段套取财政奖励的,取消奖励资格,并对已发放的奖励资金依法追回,且列入信用“黑名单”,3年内不得享受县内各项奖励。
本政策自2023年5月12日起实施,在上级政策无重大调整的情况下,有效期为3年。本意见实施之日起,《关于加快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意见》(阜发〔2021〕13号)停止实施。
电话:400-016-9000
邮箱:post@bcc.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5号D座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