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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系统“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行动计划

发布时间:2019-12-23|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减碳规划》等文件的要求,深入推进本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按照国家和本市关于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等决策部署,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节约型校园建设为基础,以节能减排环保教育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考核评价,发挥学校在节能减排中的主体和基础作用,开展节能减排学科教学、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育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持续推进节能改造和新能源利用,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完成教育系统节能目标,推动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转型升级。

(二)工作原则

育人为本,全面实施。紧扣节能减排这一主题,把育人作为核心,全面做好组织管理、宣传教育和校园建设等各项工作。

突出重点,培育特色。以节能减排环保教育为重点,根据学校的自身特点,开展富有特色的节能减排工作,创建丰富多彩的品牌活动项目。

改革创新,求真务实。适应发展新常态,创新思路、举措,按照学校发展实际,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节能减排工作引向深入。

学校为主,协同推进。突出学校主体地位,加强与社会联动合作,在更大范围内共同应对气候变化,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二、主要目标与工作措施

(一)主要目标

1.培育节能环保高素质人才。培育学生节能减排的意识、品德和能力,使其成为适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合格公民。

2.完成约束性量化指标。完成《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减碳规划》所规定的约束性指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0%、人均能耗下降12%。

3.构建节能减排管理机制。建立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教育导入、考核评价、奖优惩劣的管理机制。

4.实现文化引领和技术创新。培育大中小学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发挥首都高校科技创新优势,实现对社会的文化引领和技术支撑,使教育系统成为全市节能减排的排头兵。

5.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促进学校资源节约和环境改善,降低资源消耗和各项运行成本,提高办学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措施

1.强化政策标准规范引领。制定完善教育系统节能减排相关地方标准、高校节能目标责任考评工作方案,统筹指导,强化规范,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和绩效考核,健全能耗公示制度,开展能源审计等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系统节能减排规范化水平。

2.健全能源消费统计制度。落实能耗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充分发挥北京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应用平台功能,全面覆盖规定的统计调查范围,实现对教育系统内单位用能指标的监控,通过统计数据质量抽查会审,提升数据采集和处理能力,切实提高教育系统能源消费统计数据质量。

3.加强学校能源管理体系和设施建设。推动学校能源和碳排放管理体系建设,明确机构内部节能减排管理组织机制,提升能源管理队伍能力。严格执行能源计量相关标准规范,推进学校计量器具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配置和升级。推广能源计量、能耗在线监测、能耗智能化管控“三位一体”的节能低碳管理体系,支持能源管控中心建设,促进节能管理可视化。

4.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支持鼓励学校研发节能减排相关校本课程,开展节能环保教育。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培育节能减排的公民意识和校园文化。充分利用教育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引领全社会积极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5.鼓励学校开展对外交流合作。支持引入社会资源,参与学校节能减排建设与人才培养。鼓励学校与政府、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的广泛深入合作,促进学校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支持适时开展京津冀及国内国际先进理念与成功经验交流。

三、重点项目

(一)深化节约型学校建设项目

以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引领,以深化《北京中小学校节约型学校建设指导意见》、《北京高等学校节约型学校建设指导意见》的实施为重点,在已建成300所节约型示范校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修订指导意见,将培育大中小学生节约环保素养工作融入学校办学理念与教学过程,开展节能、节水、节粮、新能源利用、垃圾分类、绿化环保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节能技术改造和创新,以更高标准促进节约型学校建设转型升级。

(二)品牌教育活动项目

推广“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教育支持项目”等品牌教育项目的成果,建成10个新能源示范教室,开发相关课程和在线资源。结合学生认知特点,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作品大赛、青少年交流研讨论坛、学生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学生节能环保意识,发挥教育活动项目的社会效益。

(三)节能减排监测项目

进一步做好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应用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完善能耗数据统计报送制度,将数据报送工作纳入高校节能目标责任考评,实施节能减排指标监控和限额管理。

(四)专业能力建设项目

充分利用首都优势和国内外资源,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后勤主管、科技教师等分层培训,提升节能减排教育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开展青少年专题研讨,培育一批节能减排的“金种子”。支持学校参与京津冀及国内国际节能减排教育合作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教委“十三五”节能减排行动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研究、审议、决策重大事项。各区教委、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完善符合本区、本单位特点的节能减排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节能联络员制度,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和信息、资源共享,协同推进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

(二)落实考核监督

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将市属高校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市教委绩效考核,作为对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节能减排监督检查机制,对各级各类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开展不定期抽查。

(三)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充分发挥现有财政拨款、补贴等政策的引导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于节能考核优秀单位,纳入市教委预算绩效拨款。

(四)强化技术支撑

利用本市资源优势,加强市区专家团队建设,充分发挥相关智库的专家咨询作用。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制度宣传、技术推介和经验推广,协同推进学校节能减排工作。

五、“十三五”期间重点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高等学校能源消耗限额》和《高校碳排放管理规范》地方标准。

(二)修订完善《北京市节约型中小学建设指导意见》和《北京市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指导意见》。

(三)实施能耗限额管理,开展市属高校节能目标责任考评工作,纳入市教委绩效考核内容。

(四)落实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制定实施节水型高校创建工作方案,实现到2020年节水型高校不低于60%。

(五)进一步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配合市城市管理委,开展垃圾分类示范校园建设。

(六)深化大中小学节约型学校建设。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等单位,每年组织教育系统开展丰富多彩的节能减排、垃圾分类、节水节粮、绿色环保等主题宣传教育。制作印发专题宣传材料,免费向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发放。

(七)每年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业务主管、教师的培训。开展节能专家进校园活动。

(八)开展青少年专题研讨沙龙和论坛活动,促进有志于节能减排事业的优秀学生相互交流学习。

(九)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参加国家和北京市举办的节能产品展览会、新技术与新成果展示会以及高校节能专委会组织的观摩节能改造工程现场会。

(十)进一步实施“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教育支持项目”,建成10个新能源示范教室,开发相关课程和在线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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