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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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加强再制造产品认证与推广应用。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和管理。阅读更多 -
南漳县知识产权(专利、商标)发展奖励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县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试点)企业、襄阳市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南漳县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分别给予 10 万元、5 万元、2.5 万元、2.5 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贯标企业给予2.5万元补助。阅读更多 -
鹿寨县专利奖励办法(试行)
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万元/家,奖励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万元/家。阅读更多 -
2021年咸阳市知识产权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陕西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县(区),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奖励。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验收复核结果获得优秀等次,给予一次性2万元奖励。阅读更多 -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主营业务和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要求,技术创新和融资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速度、效益和质量好,处于产业链供应链重要环节,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道路的中小企业。阅读更多 -
咸宁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直知识产权资助、奖励与补助工作的通知
支持知识产权示范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省级知识产权示范或试点县(市、区)的,认定当年分别补助经费10万元、5万元;对开展知识产权贯标、运营、导航评议项目的企业,每个项目给予后补助经费5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示范或优势企业,分别补助经费10万元、5万元、2万元;对认定为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和产业化项目的承担单位,认定当年补助经费5万元;对纳入国家、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或试点的学校,认定当年分别补助经费10万元、5万元。阅读更多 -
天台县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对新增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专利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10万元补助;新通过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认证或省级企业知识产权卓越管理评价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阅读更多 -
晋城市城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行动方案
对初次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按照“不高于实际发生认证费用”原则进行奖励,每家最高不超过5万元。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通过知识产权规范国家标准认证的, 可参照企业标准进行奖励阅读更多 -
临川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获得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的奖8万阅读更多 -
关于加大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2020年修订版)
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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