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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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第一批)》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明确了全国首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认证目录,包括锂离子电池、光伏组件、钢铁产品、纺织产品、房间空调器、计算机、小功率电机、轮胎、电解铝、水泥、人造板和木质地板等17种产品。阅读更多 -
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
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阅读更多 -
三亚市对首次通过质量、环境和健康安全体系认证的旅游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亚市对首次通过质量体系认证(ISO9001)、环境体系认证(ISO14001)和健康安全体系认证(OHSAS18001)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的旅游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通过其中之一认证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阅读更多 -
京山市对获有机产品、质量、知识产权、ISO 56005等认证分别奖励10万、2万元!
京山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获得绿色食品认证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绿色食品续展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阅读更多
对首次通过第三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民营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和《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国际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无锡市支持风电装备、纺织品、绿色建材等特色产品碳标识认证
无锡市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按照国家统一发布的产品认证目录、认证规则和认证标识,加快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以市场需求为基础,在电池、光伏、钢铁、输配电装备等行业率先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支持企业探索开展风电装备、纺织品、绿色建材等特色产品碳标识认证。鼓励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参与碳标识认证工作,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推进碳标识国际互通互认,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单位等积极参与国内外碳足迹相关标准规则的制修订、碳足迹相关绿色倡议和交流活动,推动碳足迹核算评价、标识认证等方面跨区域衔接互认。阅读更多 -
衢州市对首次获得质量认证奖励0.5万元,绿色产品认证奖励10万元!
衢州市对首次获得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的企业(不含延续证书或撤销、注销、过期失效后重新取得证书等情形),给予一次性0.5万元奖励。阅读更多 -
杭州市萧山区对通过知识产权、ISO 56005、绿色产品等认证分别补助3万、5万元!
杭州市萧山区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机构出具的《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证书的,给予3万元补助。首次通过ISO56005《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认证的企业,依据等级评价5至1级证书,分别给予15万元、9万元、6万元、4万元和2万元一次性补助。阅读更多
通过绿色产品认证的,给予首项认证5万元补助,后每增加1项认证给予1万元补助,同年度同一企业最多补助3项认证。 -
汶川县对通过知识产权合规、ISO 56005认证,一次性奖励不超过10万元!
汶川县对参与《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贯标并通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分级评价》(ISO56005国际标准)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的奖励。阅读更多 -
上海市奉贤区拟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认证,给予2万元的资助!
上海市奉贤区鼓励企事业单位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体系认证(GB/T 29490-2013 标准)的单位,给予2万元的资助。阅读更多 -
咸宁市对首次通过知识产权合规、ISO 56005认证,补贴不超过5万元!
咸宁市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或者《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 56005)认证的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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