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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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知识产权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四次征求意见稿)
在通过认证当年申请了发明专利的,奖励2万元。在通过认证当年没有申请发明专利的,奖励1.2万元。阅读更多 -
蚌埠市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对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获批的省级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园区,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省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验收的贯标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确定为省知识产权评议项目的,给予项目承担单位15万元补助。阅读更多 -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奖励办法 (试行)
(二)通过复核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5万元/家、优势企业3万元/家。每通过一次复核奖励一次。阅读更多 -
江北区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资助及奖励办法(试行)
知识产权管理奖励。对首次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第三方认证的企业,且是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者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数量3件以上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奖励。阅读更多 -
南陵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
对首次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当年经核查其有效运行的给予5万元奖励。阅读更多 -
博望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专利运用管理能力奖励。对当年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省级考核或标准认证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认定国家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示范阅读更多 -
沧州市知识产权资助暂行办法
对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确定为省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事业单位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资助。阅读更多 -
眉山市彭山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对新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给予7万元的资助。阅读更多 -
重庆市綦江区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制定评审办法,组织专家组每年择优评选出不超过20家上一年度首次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万元的资助。阅读更多 -
上饶市广信区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
第十条 知识产权贯标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认证或再认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资助5万元,同一企业只资助一次。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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