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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18| 作者:BCC| 文章来源:网络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20号)精神,结合市财政局工作要求,现将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扶持对象
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佛山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二)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获得绿色(产品)认证的企业,获证时间以国家认监委网站公布信息为准,提交申请时,证书必须为持续有效状态。
二、2023年扶持资金安排
对符合扶持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万元。具体使用安排如下:
(一)2023年市财政经费对2022年新获证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二)2022年新获证企业申请数如超过政府资金扶持数,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资金扶持,余下符合条件的企业待市市场监管局申请2024年财政经费后予以扶持。
三、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企业均需提供纸质版材料(盖章)和通过网上系统进行申报。(同步进行)
(一)纸质材料及受理。
1.填写《佛山市工业产品质量提升扶持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盖章。
2.提供绿色(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3.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三份盖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4.提供与企业名称一致的银行开户信息(用于扶持资金拨付),一式三份盖章。
5.提供企业承诺书,一式三份盖章。
申请单位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区市场监管局,由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步审核。
(二)网上系统申报及审查。
由申请单位登录佛山扶持通申报,搜索关键字“2023年绿色(产品)认证扶持资金”进入系统进行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具体申报程序详见《佛山扶持通-企业使用手册》。系统操作如有疑问可联系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技术人员。
四、申请时间
本次扶持项目从发文之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5日,逾期各区市场监管局不再受理纸质版材料,同时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
其他说明
(一)每家企业只能获得一次绿色(产品)认证资金扶持。
(二)绿色产品认证包括:
1.认证机构对列入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人造板和木质地板、涂料、卫生陶瓷、建筑玻璃、太阳能热水系统、家具、绝热材料、防水与密封材料、陶瓷砖(板)、纺织产品、木塑制品、纸和纸制品、塑料制品、洗涤用品、电冰箱空调器和洗衣机、轮胎等),依据绿色产品评价标准清单中的标准,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发布的绿色产品认证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
2.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推行统一的涉及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绿色属性(如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等)的认证制度,认证机构按照相关制度明确的认证规则及评价依据开展的认证活动(包括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建材、快递包装等)。
(三)受理企业法人单位申请材料,不受理企业分公司等非法人单位申请材料。
(四)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企业营业执照信息(企业名称、地址等信息)需与绿色(产品)认证证书信息完全一致。
(五)对存在认证、税务、司法、信用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予以扶持。
(六)获得扶持的企业在1年内被取消证书,或以弄虚作假、不正当手段骗取扶持资金的,由区市场监管局追缴扶持资金,同时书面报市市场监管局和财政部门,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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