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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19年农业标准化生产推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13|

为加快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振兴乡村战略步伐,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紧紧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关乎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环节,以凸显“京津水源 生态承德”品牌影响力为着眼点,不断强化政府主导、科技支撑、利益连接、农户联动的作用,在完成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64%的基础上,用“五个一”来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建设进程。

二、工作重点

(一)建立一本工作台账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统计现有农业标准化生产基本情况,以台账的形式定期上报;具体在建立台账过程中分国家认证认可和非国家认证认可两类。

国家认证认可类,即国家认证认可的的农业种养殖基地,此类可直接判定为农业标准化生产.农业标准化生产面积按照相应证书、任务书或验收证明材料所记载的面积统计。主要包括:“三品一标”质量认证的基地、农业标准化示范区、GAP认证基地、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森林食品基地认证、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等。

非国家认证认可类,是指具有一定组织化程度及规模的农业种养殖区,建立了技术专家评定的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能够实现统一规划、统一农资、统一管理和统一销售,但又不属于国家认证认可范围的,按照非国家认证认可类进行统计。

(二)创建完善的管理体制

1、操作规程上墙。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基础的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上墙”,具体说可以直接转化成农业标准化生产图例直接张贴悬挂,便于宣传示范,也可以编印通俗易懂的操作手册、明白纸(卡)、质量安全检查表等实用图表进行发放。

2、生产记录归档。农业标准化生产必须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生产过程的管理、指导与操作均有记录,并进行档案管理,形成生产档案体系,明确其保存期限;管理延伸到户,利于追溯体系的建设。

3、标准整理成册。参照2018年《河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手册》,市县两级农业农村局按照种植业、特色产业、畜牧业及渔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整理总结出2019年农业标准化生产手册。

(三)谋划一批生产示范区

以农业主导产业及优势产业为切入点,重点考虑示范带动作用明显、重视标准化生产理念、技术力量相对集中的特色农产品产区。在选定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尽力实现科技力量侧重、融资渠道宽松、“三品一标”认证优先等专项政策的打捆扶持。

(四)建立一整套高效服务体系

1、推广创新技术与宣传制定标准相结合。一是农业农村干部在日常推广先进农业科技的同时,注重地方农业地方标准申报,丰富承德市地方标准体系。二是在传统新型职业农民、高层次农村实用人才的培育及培养的过程中,不断渗透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强化标准化生产理念。三是对标龄过长、技术落后、内容矛盾交叉的地方标准,及时收集汇总,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废止或修订意见建议;对农业标准化生产有推进作用的生产技术,及时组织评定。

2、农产品质检抽查与加大标准实施力度相结合。利用农产品抽检的渠道及资源,建立标准化生产督查的抽查反馈机制。检测机构加强对实施或执行质量安全标准情况的自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标准化生产监管部门针对性解决问题,要求上、下半年各开展不少于一次标准实施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强制性标准的贯彻落实。

3、生产示范区建设与扩大区域农产品影响力相结合。针对标准化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在历年不同层次农产品展销平台上增设标准化主题展销专柜,鼓励标准化生产,进一步扩大承德优质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五)明确考核评价标准

标准化生产覆盖率为省政府与市政府共同的考核指标,省政府考核的最低要求为64%。针对该项考核工作,省农安局特制订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计算方法(附件四),同时市农业农村局对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制订一套专项的评分标准,具体分为基准分和加分两项,基准分项未得满分属于工作未完成,即考核不合格;基准分满分的基础上,根据加分项逐项加分。

1、基准分项

该项考核工作基准分6分,分值分布情况如下:

序号

工作要求

分值

(分)

扣分机制

1

上报《农业标准化生产工作台账》表格

1.5

按点给分,有一项不满足该项考核基础分为0,即考核不合格。

2

操作规程上墙、生产记录归档、标准整理成册

2

 

 

3

及时反映需要废止或修订标准并提出整改意见,成立专项督查小组,提出督导检查方法,上、下半年各开展不少于一次监督检查,并形成督导档案

0. 5

 

4

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满足考核64%最低要求

2

小 计

6

 

2、加分项

该项考核工作加分满分4分,分布情况如下:

增加指标内容

增分方式

幅度(分)

上限(分)

一、农业标准化生产覆盖率

每增加0.1%

0.1

1

二、申报省市农业标准项目

每增加1项

0.1

1

三、标准化示范区谋划工作

建设实施方案

0.5

0.5

四、标准化示范区落地

每建成一处

0.5

1.5

小 计

4

三、有关要求

各县(区、市)农业农村局是农业标准化工作的建设主体,要把农业标准实施、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市局属相关科室站所负责本领域标准督导检查、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任务目标、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局属各单位具体分工详见附件五。市农产品加工服务中心负责汇总上报。标准化生产工作台账(附件一、附件二)上报截止时间6月30日;标准化生产覆盖率测算表(附件三)及《农业标准化生产手册》上报截止时间10月31日。以上材料上报时均要求纸质版签字盖章一份,电子版一份同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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